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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陈康被特聘为扬州市市级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员
发布时间:2013年5月20日 阅读次数:187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健全和完善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机制。20135月,扬州商城陈康被扬州市市级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聘为第七届扬州市市级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员,聘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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