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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商城顺利通过省级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复查
发布时间:2014年9月17日 阅读次数:2369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14916下午,扬州市工商局、开发区工商局相关领导一行5人来商城复查“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商城集团副总经理王余堂率客服部相关人员陪同接待。

检查组先察看了商城市场、投诉服务中心,询问了投诉服务热线的使用情况。随后,检查组来到会议室,听取了王总就近几年商城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总结汇报。对照省放心消费创建办制定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考核验收细则》,对商城有关创建的各项台账资料一一进行了审核。详尽翔实的资料以及商城对放心消费工作的重视和做法,得到了检查组的肯定,满意地在考核细则表上全部打上了A,商城顺利通过2014年度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复查。

能顺利通过复查是与商城长期不懈努力分不开的, 2007年商城就成为了第一批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多年来,通过参与工商部门“诚信单位”、“光彩之星”的评比,经营户信用星级评定,放心消费问卷知识调查,《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书》的签订,所有经营户法人代表参加《新消法》培训等一系列活动,商城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已形成了长效机制,一直开展的如火如荼,从未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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